软件企业如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2023-07-03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是一项比较早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据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可以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但进项税额抵扣正确与否会直接影响纳税人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最终结果。实务中存在较多软件企业不能正确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导致存在税务风险。

软件企业如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享受即征即退的软件产品范围包括哪些?

依据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申请软件企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软件产品,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有哪些规定?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单独核算软件产品的进项税额。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比如水、电等共同消耗,难以直接划分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并于第一次申请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时,将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分摊方式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
2. 对随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如果适用100号文规定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凡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退税。对于嵌入式的软件产品中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销售额按照以下顺序确定:(1)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3)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如何开具发票?

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应在发票上注明软件产品名称及版本号,且必须与《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相关内容一致;取得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开具发票时,要求软件产品名称要与《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核表》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应与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非软件部分分开核算其销售额、进项税额,销售时单独开具软件收入部分发票;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不能单独开具软件收入部分发票的,按嵌入式软件产品计算增值税退税,在开具发票时按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填列,同时发票备注栏注明包括与登记证书一致的软件产品。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具发票时,可在发票备注栏分别注明软件、硬件部分的销售额。


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后对外销售,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那么,如何计算即征即退税额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甲软件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某软件的开发和销售。2023年5月进项税额合计为200万元,当月不存在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当月销售开发软件收入共计7000万元;销售嵌入式软件,取得销售收入共计850万元,其中硬件设备销售额为550万元;为满足客户升级需要,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销售,共取得收入65万元;对老客户收取当年的维护费用55万元。以上收入均为不含税销售收入,问当月销售软件应缴纳增值税金额以及能否申请即征即退增值税。
销售开发软件销项税额为当期销售软件收入7000万元*13%=910(万元)
销售嵌入式软件销项税额为(当期嵌入式销售收入850万元-当期硬件销售成本550万元)*13%=39(万元)
销售改造产品销项税额为改造后取得收入65万元*13%=8.45(万元)
进项税额分摊为2023年5月进项税额200万元*(销售软件产品收入7365万/当月所有销售收入7970万)=184.82(万元)
销售软件应缴纳增值税=销售开发软件销项税额910万+销售嵌入式软件销项税额39万+销售改造产品销项税额8.45万-进项税额分摊184.82万=772.63(万元)
增值税税负=772.63/7365=10.49%高于3%,符合条件应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因此,可以申请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为:772.63万-7365万*3%=551.68(万元)。


软件企业申请即征即退需要哪些流程?

首先,需要办理优惠政策资料报送及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其次,进行申报缴税,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应税项目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栏进行填报。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按分摊后的金额分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栏进行填报,如果是嵌入式软件产品还需递交《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核表》。



【总结】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降低企业税负的重要措施之一。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运用该政策,降低税负水平,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在享受政策的同时,也需要注意遵守税法规定,诚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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