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灵活用工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用工方式,受到企业的关注和认可,截至2023年,我国灵活就业人数已达3亿人,灵活用工平台也由此应运而生。但随着对灵活就业需求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灵活用工平台被曝出不具有委托代征资质、虚开发票等负面信息,引发了用工企业的税务风险。本文将对用工企业通过灵活用工平台进行用工过程中存在的税务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
1、什么是灵活用工平台?
企业出于降低用工成本和提升组织灵活性的目的,往往倾向于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短期用工、业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众包、依附性自雇等灵活用工的方式解决用工问题,即通过灵活用工的模式解决阶段性用工需求。
灵活用工平台是灵活用工模式的载体,是连接用工企业和个人的灵活用工服务结算平台。用工企业如果有阶段性用工需求,则与灵活用工平台签订服务协议,发布用工需求,用工企业将结算费用和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充值到平台,平台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现金流和票据流的转移;个人则通过灵活用工平台承揽相应的业务,个人提供服务后,平台将制定的税后劳务报酬发放到其账户。个人与用工企业之间不直接发生结算关系,也不签订劳务合同。
2、企业为什么通过灵活用工平台进行用工?
灵活用工平台出现之前,这些需要大量灵活用工的企业一般直接与个人进行劳务结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取得发票后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该部分劳务费,但个人向税局申请代开发票的操作成本较高,若因个人操作不当无法获取有效的发票,则会导致企业存在大量无票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企业整体税负增加。
而通过灵活用工平台,用工企业直接与灵活用工平台进行结算,灵活用工平台基于真实的服务外包协议向企业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可以解决个人开票难的问题,还可以满足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的需求,降低了企业税负成本。
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灵活用工平台进行用工。
3、灵活用工企业存在的税务合规风险
1.灵活用工平台未取得委托代征资质
所谓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用工企业将所需要的服务或劳务包给灵活用工平台,其按照收取的费用,向用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灵活用工平台则根据用工企业需求将服务分包给符合条件的个人,为个人代缴税款,并为自己开具普通发票,灵活用工平台应当具有代开发票授权或者委托代征资质,否则该种代开行为可能不被税务机关认可,容易引发税务风险。因此,合规的灵活用工平台应与主管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取得主管税务机关授予的委托代征资格。
但目前国内从事灵活用工的平台企业发展时间较短,部分灵活用工平台并未实际取得委托代征以及代开发票的正规资质,只是以“委托代开”作为吸引客户的噱头。
一些灵活用工平台为了赚取服务费,以“代发工资”“解决无票支出”的名义,帮助用工企业伪造用工痕迹,比如发布虚假雇佣信息、接受用工企业支付,然后在通过私人账户进行回款,其业务流、资金流、合同流、票据流,四流不一致,一旦这些灵活用工平台被税务机关稽查或受到行政处罚,用工企业作为受票企业,也将面临发票无法使用、被连带稽查的问题。
另外,一些用工企业和个人已经在线下进行用工服务或已经完成用工服务,但用工企业为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将用工服务转移到灵活用工平台上,让灵活用工平台为其开具发票。此时,虽然用工业务真实发生,但是用工关系在灵活用工平台介入前就已经发生,灵活用工平台开具发票是否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其开具的发票能否被作为合规凭证扣除成本,存在争议,也可能引发虚开发票风险。
4、灵活用工企业的税务合规风险应对
1.核实灵活用工平台是否具有委托代征资质
根据《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代征人获得委托代征资质后,税务机关应当向代征人发放《委托代征证书》,且应对代征人的委托代征资格和《委托代征协议书》部分内容进行公示,因此灵活用工企业可以要求灵活用工平台出示其《委托代征证书》,也可以通过主管税务机关的官网查询委托代征单位的公示信息,确认灵活用工平台是否具有委托代征资质。
同时,还应当对灵活用工平台的委托代征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进行确认,根据《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委托代征协议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2.基于真实业务与灵活用工平台进行合作
在金税四期背景下,灵活用工企业以及平台的业务流、发票流、合同流、资金流等都将纳入大数据的监管下,如果发生不一致很容易引起税务机关注意。
因此,灵活用工企业应确保业务真实,不得骗取平台开具发票,同时对灵活用工业务流、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等明细情况和关联业务情况进行全程留痕,防范虚构业务、虚开发票风险。
5、新零工平台建议
虽然无论是法律还是税收层面,灵活用工平台暂时还未有国家层面的明确规定,多是地方政府发出的通知文件,我们也期待未来在鼓励和支持灵活就业等新型用工模式的同时,国家能对其中的法律与税收盲点,如资质门槛、用工的兜底保障、税款征收问题、法律关系定性等进行完善,提高平台准入门槛,加强利用大数据进行平台监管,引导灵工平台走向规范化。
企业如果有利用灵工平台的操作,新零工也建议大家及时自查,尽量与靠谱的供应商合作,合理合规进行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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