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业务重构劳动关系!帮助企业突破成本困局!灵活用工服务平台可以合规合法降本增效,帮助企业解决平台与
个人佣金结算、无发票列支成本、所得税繁重等财税问题。
劳务关系与灵活用工应当如何区分呢?
第一,看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服从的关系。灵活用工中双方始终处于平等的地位,灵活用工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具有独立性,提供的是一种独立性劳动,并不存在支配服从的关系,而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
劳务关系是雇员接受雇主的管理、支配。雇主可以随时安排指挥雇员的工作,身份上具有隶属性。
简单来说灵活用工就是把传统的劳动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灵活用工以经济合作关系为主,这就意味着,采用灵活用工模式可以为企业节省社保费用,降低成本。
第二,看工作者是否自带劳动设备。一般情况下雇佣关系中雇员只提供自身的劳动能力,不需要提供任何设备。而灵活用工要自己提供办公设备,以便创造有利的劳动条件顺利完成劳动成果。但是这里也要注意,有的雇员在雇主没有相应工具的时候也会协商自带工具,所以也不能单一片面的理解,要结合其他方面综合认定。
第三,工作者提供的内容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提供单纯的劳动力,一般是继续性,以满足雇主的需要。灵活用工主要的价值在于通过灵活用工平台的全面介入,依托电子商务法,以其特有的技能提供劳动成果,一般是一次性提供。
第四,劳动报酬是定期结算还是一次性结算。灵活用工中劳动报酬一般是一次性结算。
灵活用工模式下劳务关系的风险把控
1、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的责任要高于一般的民事关系,所以如果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如果构成工伤需按照工伤程序以及工伤保险待遇要求赔偿。
2、如果是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双方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果是灵活用工,个人在工作时受伤,企业不承担责任,除非企业不明确规定、违法指示或者用工有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
灵活用工模式,缓解企业社保压力
随着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口红利的消失,导致企业雇佣方式发生转变。灵活用工已成为许多企业的主要考虑因素。
其次,在社保入税、个人所得税改革等政策背景下,亟待合规有效的人力成本筹划给企业带来新的挑战,企业除了承担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显性成本之外,还需要承担其他隐性成本。
据统计,我国90后群体劳动力数量规模高达2.12亿,为主要劳动力。不同于以往“铁饭碗”、“终身制”的就业观念,越来越多的年轻群体倾向于选择更为自由、灵活的新型就业方式。
在这一背景下,多元化的用工方式成为企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必然选择。企业临时、短期、批量的用工需求大幅提升,“招工难”、“用工贵”、“人才不匹配”等问题需要企业主动寻求更为灵活的用工方式。灵活用工模式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降低人力成本,分散用工风险,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能,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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